泰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房券兑付流程

导语 泰州市人才到购房所在地区住建部门领取并填写《人才购房券抵扣首付款申请表》,区住建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等,具体详见正文。

  泰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房券兑付流程

  1.提出申请

  人才登录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进入“政策待遇兑现”专区,选择“购房补贴”,并上传下列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出资证明。

  2.审核确认

  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区人社部门根据人才提供的材料,审核确认人才购房券补贴额度,并提交区委人才办审定。

  3.抵扣使用

  ①人才到购房所在地区住建部门领取并填写《人才购房券抵扣首付款申请表》区住建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②人才将审核认定的申请表交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注明首付款中包含人才购房券金额。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凭申请表(加盖企业印章),连同首付款入账票据(扣除人才购房券金额),办理网签备案手续(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姜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姜堰区房地产服务中心办理)。

  ④网签备案部门每月底将上月人才购房券使用情况报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按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区汇总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各区住建、财政部门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在1个月内将人才购房券实际使用金额分别拨付给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注: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未使用购房券抵扣首付款的,可按照购买存量房的购房券兑付流程兑付购房券。

  推荐阅读:泰州市购房券兑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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