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办理指南

导语 泰州机动车驾驶证注销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好了泰州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办理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属于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3、近六个月内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自行出具)

  4、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属于代理人申请的)

  二、办结时限

  受理后当场办结

  三、办理流程(泰州车管所)

  1、综合导办区资料预审核、领取排队叫号;

  2、业务受理窗口审核受理、出具《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六、咨询途径

  电话:0523-86326808

  1.泰州市车管所1号楼一楼办证大厅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祥泰路330号。

  联系电话:86326808

  每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2.高港车管服务中心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北路3号。

  联系电话:86860005

  每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应当注销驾驶证情形)

  1、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管所档案科办理注销);

  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8、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9、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11、有第2条至第8条情形之一,注销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直考,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推荐阅读:泰州微信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驾照】,可获泰州电子驾照申领入口、驾驶证期满换证/补办、考驾照指定体检医院、违章处理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