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及对象
导语 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2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6万元;大专生(高级工)3万元。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申领对象分为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实体企业就业或者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者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为:
1.顶尖人才200万元;
2.国家级领军人才80万元;
3.省部级领军人才50万元;
4.市级领军人才30万元。
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条件分别参见《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D类人才分类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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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为:
1.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20万元;
2.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
3.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6万元;
4.大专生(高级工)3万元。
其中,对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提高至:
1.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30万元;
2.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5万元;
3.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8万元。
兑付购房券补贴时,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就业人才须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须在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
政策依据:<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发放及兑付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泰人才办〔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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