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的待遇

导语 泰州市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享受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住院分娩三方面的保险待遇,具体详情见正文部分。

  泰州市参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的待遇:

  一、产检报销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限额内个人不负担,限额标准为1200元,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参保人员承担。(交灵活医保报销待遇一致)

  点击查看:2024泰州职工医保待遇最新规定!

  二、生育分娩报销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女性生娃报销待遇(灵活就业医保报销待遇一致)

  参保人因分娩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实时结算的个人不负担;

  未实时结算的或在外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个人不负担,高于限额标准的报销80%,限额标准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类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不负担;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类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限额标准内个人不负担,超过限额标准的由个人承担。限额标准为:3个月内流产1400元;3个月(含3个月)至7个月流引产3000元;7个月(含7个月)以上流引产4200元;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400元;经宫腔镜取环术2700元。

  四、泰州未婚能报销产检、生娃费用吗

  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分娩的情况下,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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